货车弯道超速酿惨祸,一级伤残获赔 170 万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今天给大家讲一个令人痛心又值得深思的交通事故案例。
那是 2025 年 2 月 23 日,在湖北武汉的一条道路上,平静被一场惨烈的车祸打破。货车司机田某驾驶货车在弯道处行驶时,本应减速慢行,可他却超速行驶。就在这时,相向行驶的宋某骑着摩托车出现了。由于田某的超速,这场相遇变成了一场悲剧,两车狠狠相撞。巨大的冲击力将宋某甩出车外,宋某重重地摔在地上,身体遭受重创。经紧急送医救治和专业鉴定,宋某脊柱损伤严重,导致下半身瘫痪,被评定为一级伤残。交警部门经过严谨调查,认定田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这起案件中涉及多个法律要点。首先,田某在弯道超速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安全驾驶、按规定速度行驶的规定。该法明确要求驾驶员在特定路段要注意车速,确保行车安全。田某的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他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在赔偿方面,宋某所获得的各项赔偿都有其法律依据。医疗费 40 万元,这是宋某因事故受伤进行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宋某因伤接受治疗,产生的这些费用合理且有相关凭证,理应得到赔偿。
后续康复费 30 万元,这是考虑到宋某一级伤残的状况,后续需要长期康复治疗。依据上述解释第十九条,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宋某的情况经专业评估,后续康复费用是必然会产生的,所以这部分赔偿合理合法。
残疾赔偿金 80 万元,根据该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宋某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极高,按照当地标准计算得出这一赔偿金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 20 万元,按照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宋某因伤致残,影响到对被扶养人的扶养能力,所以这部分赔偿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终,双方经协商后,田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宋某各项费用共计 170 万元。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驾驶至关重要,一旦违反法律规定引发事故,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巨大痛苦,自己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