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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闯红灯酿惨祸,八级伤残获赔 103 万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今天要给大家分享一起令人警醒的交通事故案例。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河南郑州的街头,本应有序的交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碰撞打破。轿车司机林某在驾驶轿车行驶时,竟然闯红灯,完全无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而此时,电动车主高某正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林某的这一鲁莽行为,导致轿车与高某的电动车狠狠地撞在一起。高某瞬间被撞飞数米远,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撞,让高某遭受了巨大的伤痛,腿部多处骨折,颅脑也受到严重损伤。经过医护人员的紧急抢救,高某虽然幸运地脱离了生命危险,却留下了残疾。经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评定,高某构成八级伤残。交警经过严谨调查,认定林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随后,案件进入法律程序,经法院审理判决,林某需赔偿高某各项费用,总计 103 万元,其中医疗费 25 万元、误工费 8 万元、护理费 5 万元、残疾赔偿金 60 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

这起案例中涉及多个法律要点。首先,林某闯红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交通信号灯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所有驾驶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林某的这一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他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在赔偿方面,各项赔偿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医疗费 25 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高某因事故受伤接受治疗,产生的这些费用合理且有相关凭证,理应得到赔偿。
误工费 8 万元,该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高某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其误工费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得出 8 万元。
护理费 5 万元,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高某受伤后需要护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护理费为 5 万元。
残疾赔偿金 60 万元,依据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高某八级伤残,根据当地标准计算得出残疾赔偿金 60 万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高某因事故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综合考虑高某的伤残情况、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判决林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
这起案例再次提醒我们,遵守交通规则至关重要。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可能给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同时自己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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