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父亲想用“不是亲生的”拒付抚养费?光说没用,法律这一步举证逃不掉
父亲以为口头否认亲子关系就能免除抚养责任,却需提供DNA鉴定证据,法律如何确认亲子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仅凭口头否认亲子关系即可免除抚养义务。近期处理的一起案件即反映了该问题:当事人王某在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中多次口头否认亲子关系,但未能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支持其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其中关键点在于"正当理由"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否认方。
司法实践中,主张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若其提供的证据足以引起合理怀疑,举证责任则转移至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或母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DNA鉴定技术作为亲子关系认定的科学依据,在司法裁判中具有高度证明力。苏州某基层法院2023年度审理的类似案件中,被告张某虽当庭否认亲子关系,但经法院释明举证责任后拒绝配合鉴定。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关于父母抚养义务的规定,结合原告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同居期间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并判决张某承担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亲子关系确认存在三种法定途径:一是分娩事实,适用于婚生子女;二是法律推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子女的推定规则;三是司法确认程序,通过法院裁判确认身份关系。对于非婚生子女,生父身份确认需满足双重要件:存在血缘关系的生物学基础,以及通过抚养行为或书面文件体现的身份认可意思表示。
在具体操作层面,主张亲子关系存在的一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固定证据:收集抚养费支付记录、日常照顾子女的影像资料、对方承认亲子关系的书面材料或录音录像等。若对方拒绝配合DNA鉴定,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法院可依据现有证据作出不利于拒不配合一方的推定。
建议面临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在诉前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主张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一方,应主动申请司法鉴定并及时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若对鉴定机构选择存疑,可申请由法院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司法效力。
亲子关系确认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机关通常采取审慎态度。在苏州地区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对于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的当事人,法院往往会结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量身份关系的稳定性、子女情感依赖等因素作出裁判。
此类案件的法律程序具有严格时效性。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相关规定,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涉及抚养费追索的,应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当事人需注意保存抚养费支付凭证或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在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律师可协助制定证据收集方案,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并在诉讼中运用法律技术手段应对对方当事人拒绝鉴定的诉讼策略。通过专业法律介入,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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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仅凭口头否认亲子关系即可免除抚养义务。近期处理的一起案件即反映了该问题:当事人王某在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中多次口头否认亲子关系,但未能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支持其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其中关键点在于"正当理由"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否认方。
司法实践中,主张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若其提供的证据足以引起合理怀疑,举证责任则转移至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或母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DNA鉴定技术作为亲子关系认定的科学依据,在司法裁判中具有高度证明力。苏州某基层法院2023年度审理的类似案件中,被告张某虽当庭否认亲子关系,但经法院释明举证责任后拒绝配合鉴定。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关于父母抚养义务的规定,结合原告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同居期间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并判决张某承担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亲子关系确认存在三种法定途径:一是分娩事实,适用于婚生子女;二是法律推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子女的推定规则;三是司法确认程序,通过法院裁判确认身份关系。对于非婚生子女,生父身份确认需满足双重要件:存在血缘关系的生物学基础,以及通过抚养行为或书面文件体现的身份认可意思表示。

建议面临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在诉前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主张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一方,应主动申请司法鉴定并及时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若对鉴定机构选择存疑,可申请由法院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司法效力。
亲子关系确认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机关通常采取审慎态度。在苏州地区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对于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的当事人,法院往往会结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量身份关系的稳定性、子女情感依赖等因素作出裁判。
此类案件的法律程序具有严格时效性。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相关规定,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涉及抚养费追索的,应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当事人需注意保存抚养费支付凭证或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在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律师可协助制定证据收集方案,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并在诉讼中运用法律技术手段应对对方当事人拒绝鉴定的诉讼策略。通过专业法律介入,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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