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购房者遇无良中介:房屋抵押未告知,退款艰辛何解?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在房产交易领域,购房者与中介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房屋抵押情况不告知导致购房者陷入困境的案例屡见不鲜。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这样的故事。
年轻的小周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经过一段时间的看房,他通过一家中介看中了一套心仪的房子。中介带他看房时,对房子各种夸赞,却丝毫没有提及房屋存在抵押的事情。小周觉得房子各方面都很符合自己的需求,在中介的催促下,很快就和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一大笔购房款。


然而,当小周满心欢喜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意外发现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根本无法顺利过户。小周震惊不已,立刻找到中介询问情况。中介此时却开始百般推诿,一会儿说自己也不清楚,一会儿又把责任推给卖家。小周又找到卖家,卖家表示自己早就把房屋抵押的事情告诉了中介,以为中介会转达给小周。
小周感到非常气愤,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要求中介和卖家退还自己的购房款。但中介和卖家却互相扯皮,都不愿意承担责任。小周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分析,在这个案例中,中介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中介作为为购房者提供房产交易服务的一方,有义务对房源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查和披露。明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却不告知购房者,这种行为侵害了小周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卖家而言,虽然其声称已将抵押情况告知中介,但卖家同样对购房者负有直接告知房屋真实状况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屋抵押情况属于与购房合同订立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卖家没有直接向小周如实告知,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中介和卖家共同退还小周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小周因此次交易遭受的部分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购房者在房产交易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中介和卖家都有义务保障购房者能够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自身在交易过程中也要保持谨慎,不要轻易相信中介的片面之词,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产权等重要信息。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让广大购房者提高警惕,也促使中介和卖家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房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上一篇:卖家反悔已过户房屋到底归谁
下一篇:警惕!别让房产交易合同中的常见漏洞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