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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虚假出资会受到哪些处罚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虚假出资会受到以下处罚:

行政责任

 
  • 责令改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234.
  • 罚款:公司登记机关可对虚假出资的股东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例如,股东虚假出资 100 万元,那么可能会被处以 5 万元至 15 万元的罚款123.

民事责任

 
  • 补足出资:股东需向公司足额缴纳未缴出资,以保证公司的资本充实,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578.
  • 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虚假出资行为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比如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时,因虚假出资导致其他股东可分配利润减少等578.
  •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虚假出资的股东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偿还公司所欠债务8.

刑事责任

 
  • 虚假出资罪:若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68.
  • 立案追诉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6 :
    • 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六百万元以下,虚假出资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 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六百万元,虚假出资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 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的;二年内因虚假出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假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等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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