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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做出口退税,这五个财务操作细节不注意,可能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企业做出口退税,这五个财务操作细节不注意,可能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出口退税作为国家支持外贸企业的重要政策,其合规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安全。实践中,部分企业因对财务操作细节的疏忽,可能在不自觉中触碰法律红线。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就五个关键财务操作环节的法律风险作出提示。

**一、报关单信息与增值税发票不符的风险**
报关单记载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信息,必须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保持严格一致。苏州某纺织企业曾因报关单标注的布料成分(标注为“100%棉”)与增值税发票记载的“涤棉混纺”存在差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票据。该差异虽由报关人员失误造成,但企业最终被追缴退税款并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二、第三方代开采购发票的刑事隐患**
部分企业为满足退税要求的进项发票额度,通过第三方机构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特殊票种。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某食品出口企业,因接受外地农产品合作社虚开的收购发票,涉及退税额87万元,最终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单位罚金,法定代表人获刑三年。此类操作即便由财务人员主导实施,企业负责人仍须承担刑事责任。

**三、“买单出口”模式的法律边界**
通过购买第三方企业出口单据申报退税的行为,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明确为骗税手段。苏州某机电企业通过货代公司购买出口数据,伪造与自身生产能力不匹配的出口业绩。稽查部门通过比对海关数据与企业产能、物流凭证,发现其申报出口的集装箱数量远超实际仓储能力,最终认定骗税金额达213万元。

**四、异常高报出口价格的稽查重点**
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出口报价,易触发海关价格质疑与税务稽查联动机制。某苏州家具企业出口实木餐椅申报单价达680美元/把,而同期同类产品国际市场均价为220-280美元。经海关归类化验及价格核查,发现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抬高价格,涉嫌骗取退税款41万元。

**五、货物真实性的实质审查标准**
“空箱出口”“循环报关”等虚构货物行为,系重点打击的骗税形态。近期苏州海关查获某科技公司申报出口的“高端传感器”,实际集装箱内装载砂石配重物。该企业通过伪造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材料申报退税,涉及退税款逾百万元,现已进入刑事公诉程序。
**风险防范实务建议**
企业应建立三重风控机制:一是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每月核对报关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的“三单一致性”;二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年度退税合规审计,重点核查大额异常票据;三是建立出口货物留样备查制度,留存生产日志、质检报告等证据链。当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时,应立即中止争议业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寻求法律风险评估。

作为处理过多起涉税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我建议苏州外贸企业将退税合规审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刑事风险具有不可逆性,从行政稽查升级为刑事立案后,企业挽回空间将大幅压缩。通过前置性法律合规体检,可有效阻断90%以上的刑事风险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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