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常见形式大揭秘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在职场中,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了解这些常见形式能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为大家详细讲解。
案例一:基本工资未按约定发放
小张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他的月基本工资为 5000 元。然而,几个月来,公司每月实际发放的基本工资只有 4500 元。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由于经营效益不好,暂时降低基本工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擅自降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一种常见形式。

案例二:克扣绩效工资
小赵的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照公司规定,绩效工资根据每月的工作业绩考核发放。有一个月,小赵的工作业绩完全达到了公司要求的标准,但公司却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克扣了他大部分绩效工资。公司所谓的考核标准模糊不清,随意性很大。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发放。公司这种随意克扣绩效工资,导致劳动者实际到手工资减少的行为,同样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
案例三:不支付加班工资
小孙在一家工厂工作,经常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平时加班应支付 150% 的工资,周末加班支付 200% 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 300% 的工资。但工厂从未支付过他加班工资,只是在工资条上简单标注了 “加班补贴”,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不同加班情形下的工资支付标准,工厂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足额加班工资,这也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常见形式之一。
案例四: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形式抵工资
小钱在一家食品厂工作,有一次工厂告知员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这个月的工资将以厂里生产的食品代替。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公司用实物抵工资,使得员工无法获得应有的货币报酬,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
案例五:无故拖欠工资
小周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工资,有时甚至拖延几个月才发放。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不能及时获得足额工资,同样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范畴。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形式多种多样。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时刻留意自己的工资发放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