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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打工的能在当地办理离婚吗?

  苏州作为长三角重要的发展城市,气候适宜,经济发达,吸引了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创业人员,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及环境的变化,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家庭矛盾导致离婚的也越来越多,在苏州离婚的案件也逐年升高。

  作为在苏州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没有苏州户藉的居住人员,在准备办理离婚的时候,面临着是否回原藉办理的问题,如果回原藉办理,费时费力,影响工作,那外地人能不能在苏州办理离婚呢?在苏州办理有什么条件呢?

  苏州知名离婚律师吕婷:首先,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就是如果双方协商好了,可以到原来的领结婚证的民政局,带好相关的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即可,因为目前来讲,苏州的民政局还没有实行全国联网,也就是说,在苏州的外地人员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回到户藉所在地原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

  二是起诉离婚,即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外地人要想在苏州办理起诉离婚,一般要满足如下条件:被告有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信息,即可在所在区域的法院,起诉离婚。

  在此苏州离婚律师吕婷提醒来苏州的外地务工人员,应该及时办理、登记在苏州的居住信息,这样,可以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获得与苏州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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